夏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夏河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有关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省州驻夏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健全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体系,推动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确定了24个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188名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现将我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